教育学院
贵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4日 18:21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招生制度,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结合本院学科特点与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二)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同时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

(四)强化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学术成果等的综合考核,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材料审核小组、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及纪检监督小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学院2025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导师以《贵州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信息为准。

(二)学院2025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拟招收5人(最终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教育学院2025年博士“申请-考核”制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序号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拟招收人数

1

040101教育学原理

01教育基本理论

2

02教育改革与教育政策

2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01 课程与教学

1

3

040100教育学

01教师教育学

2

02农村教育学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将会根据生源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三)学校组织“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完成后,再组织开展“普通招考”招生选拔。“申请-考核”计划未招满的,招生计划将转为“普通招考方式招生。

四、报考条件

(一)满足《贵州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招生章程》规定的各项基本报考条件。

(二)外国语水平要求

申请人外国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四级成绩合格或达到425分及以上、六级成绩合格或达到400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85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4.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310分及以上);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6.WSKPETS-5)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三)学术要求

申请人学术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近五年内必须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含读研期间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身份),至少在北大核心、SSCISCI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和集刊)已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书评除外)。

2.近五年内主持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3.往届生近五年内至少主持获批过一项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省部级项目或者两项厅级项目(校级项目除外)。应届生近三年内主持获批过一项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厅级以上(含厅级)项目(校级项目除外)即可。

注:以上近五年是指报名截止时间当日的五个周期年:202031日至2025313日(下同);近三年是指报名截止时间当日的三个周期年:202231日至2025313日(下同)。

(四)学科专业背景要求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专业方向原则上要与所报考的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如果不相同或不相近,则申请人在满足“(三)学术要求”的基础上,另需近三年至少有一项成果(第一署名的论文、课题或科研成果奖)属于所申请专业领域。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525日至313日,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2.报名考试费180元,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缴费。

(二)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在2025224日至320日期间(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向本院邮寄(邮寄地址详见“九、联系方式”)提交以下纸质申请材料:

1.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身份证、研究生证(仅针对应届毕业生)复印件;

3.硕士阶段的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6.应届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初稿(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往届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7.近五年具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及其清单(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及检索证明、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科研成果奖或其他主要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

8.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9.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其中,1-8项由申请者按顺序添加目录并装订成册,第9项由推荐人亲笔书写密封。

申请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六、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材料审核

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二)资格审核

1.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给出百分制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综合考核。

2.学院将根据材料审核情况、招生计划、报考情况等,采取差额考核的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高于200%),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3.资格审核成绩计入总成绩。

(三)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综合考核在2025413日前完成。

考核地点:教育学院三楼会议室

综合考核报到时,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2.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是否具备博士培养潜能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综合考核由学院各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具体环节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考核

考试科目名称:教育综合测试,考核形式:闭卷考核

3)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外国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根据考生综合能力考核的面试表现,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

3.成绩计算使用方式

1)综合考核各组成部分均按照百分制给出,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 专业考核×30%+综合面试×(70%

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综合考核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3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2)总成绩

总成绩是考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根据考生成绩排名,结合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并上报拟录取名单。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资格审核成绩×50%+综合考核成绩×50%

七、录取

(一)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在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在网站上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八、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公示期间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为保证信息畅通,我院招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51-83227284

联系老师:韩老师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东区)教育学院研究生管理科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属于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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